忘记一个人是先忘记面容还是声音呢
直存在于在我的生命中。直到现在一些下意识的习惯都感受到,好像爱我的你一直在守护着我。”

    后来我很喜欢椅子,在livehouse的现场收到一份物料,上面印着“因为蝴蝶那晚捎来的消息绝非偶然,那是宇宙扉页里早已的安排”,那一刻我想我终于读懂了蝴蝶。

    是啊,一定会再见。

    人总爱往相册里放一些值得珍视的曾经被抓住的瞬间,不过我看到这些就会感到非常幸福,现在也是,不管是对于现在的我还是十七岁的我。

    为什么还爱呢?

    我也不知道。

    中午起床做噩梦了。

    “还好下午没课”,我想。

    梦到去了一趟青城山,天黑黑的,弥漫着惊慌失措,又陷进了水里,越焦急越找不到方向。一直给他发短信,看到他的一半情侣头像,心如刀绞。

    睡起来头很痛,条件反射开始量体温,三十八度,哇塞。

    “我就说是烧晕了我不然怎么会这么爱他”,我想。

    一整天头都很痛。晚上回宿舍再测的时候发现,我其实是没有甩温度计,一直维持几天前烧到三十八度的时候。

    所以呢?

    爱究竟是怎么才成为爱的呢。

    可怕的是知道今天我仍然记得这个梦的内容。

    劫后余生。

    人生总要留一下遗憾啊。

    就像我还是认为我脾气真的不好,又爱故意气人,还有应该多收一张票请你一起去看沉舟乐队的演出而不是说弟弟很可爱、你不辛苦这种话。结果也许不会不一样,不过这是我仍然想要告诉你的事。你很好,在你的沐浴下,我也是。

    真正的离别好像就是你走之后,我反复想起你的瞬间。反复戒断、拉扯。

    自然界中任何两个物体都是相互吸引的,即使引力很微弱,但也永恒存在。

    “Here we stand in the sty haze

    雾气中我们相对站

    I crave to blaze anht away

    渴望再次燃烧的夜晚”

    回过头写下一部分文字的时候,身边响起的是这首歌。我很喜欢这个乐队,更巧的是它很符合我当下,正在回忆很重要的关于你的事的心境。

    我不太会回过头去看自己写的东西,但透过这些回想,我在回过头看你的一瞬间,我发现,我成为了你影子的一部分,成了最后的幸存者。

    还是这样,我想。

    所以忘记一个人是先忘记他的面容还是声音呢?

    是缺点。